【教育部防疫公告】臺教高通字第1112201236號 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案

【教育部防疫公告】

臺教高通字第1112201236號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年3月3日第1113700091號核定簽辦理。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在校園擴散,以維護學生及教職員校園安全健康,並考量國內疫情狀況已趨緩且穩定控制,本部依指揮中心建議,修正停課標準之停課期程天數為10天。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般大學:高等教育司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
技專校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王孟禎小姐(02)7736-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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