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央防疫新制,校級防疫專責小組補充說明

因應中央防疫新制,校級防疫專責小組補充說明:

1. 5/8起校園防疫依中央防疫中心與教育部校園防疫新訂指引辦理。

2. 依教育部指引,住宿生有確診情事,除境外生、離島生由校方安排隔離宿舍或集中檢疫所安置外,其於學生應依規定自行開車、走路,或由家人接送返家,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3. 為避免在校住宿萬一確診返家交通不便,建議一旦有發燒或上呼吸道症狀(感冒、咳嗽、喉嚨不舒服)輕微症狀即行返家休養,待症狀痊癒後,再行返校,居家期間如有確診情事,應即通報學校防官。

3. 本校住宿生均為一人一室,故無「同寢室比照同住家人」接受居家隔離之必要,故不再匡列「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

4. 依規定核發給確診者之公費快篩試劑均需造冊申報後,向地方衛生單位領取後核發,在此之前仍請使用實名制配發之快篩試劑,依規定定期檢篩。

5. 市面通路依然有非公費快篩試劑可購得,需要的人可自行購置備用。

6. 教學、實習以及校內各項活動因應責成相關處室與活動主辦單位自行公告辦理。

防疫官 林文哲
20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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