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級防疫專責小組公告

校級防疫專責小組公告

1. 依教育部函文指示,即日起本校防疫中心更名爲「專責小組」,原防疫指揮官職稱改爲「防疫長」,其餘組織編制均維持原任務編組運作。

2. 教職員生如有與確診個案密切接觸者,應即進行快篩檢測或前往醫療院所接受PCR檢測,並依中央及地方相關防疫指引,落實自我監測。

3. 因應中央與地方防疫策略修定,公告如下:
(1)住校生如經確診需居家隔離照護者,單身宿舍住宿生應依中央防疫指引返家,並配合地方政府居家隔離照護與自我健康監測。夫婦宿舍住宿者應由同住家人協同居家隔離照護。有確診情事外宿生於解隔離之前均應留宿自家居家隔離。
(2)圖書館如有確診足跡重疊,當即進行清消並中止對外開放。
(3)上課應變方式由教務處依教育部規定隨機調整。
(4)學生健康檢測回報請牧育處逐日追蹤完成登錄。
(5)學生教會與機構實習應變方案責成牧育處商議後公告辦理。


防疫長 林文哲

202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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