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獎助學金補助申請

依據本校以下辦法辦理

審議教育部補助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5-6條

1.如期於就讀第2學年第1學期選課加退選期間完成論文計畫書繳交者,由所辦公室造冊送獎助學金委員會審議。原則上每位學生在學期間授獎一次。

2.因撰寫論文有特殊需求之學生主動申請(申請格式不拘),經指導教授簽名後提交所辦公室。獎助需求例如:需要問卷訪查、田野調查等。

3.上揭辦法第5條所指「學術會議獎學金」,由學生主動向所辦公室提出申請。

已上由所辦公室彙整後於每年9月30日提報獎助學金委員會審議

基督教研究所 / 神學研究所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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